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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英喝斥:同性相恋就是犯罪!

发布者: 潇涩雨夜 | 发布时间: 2007-8-15 21:18| 查看数: 4283| 评论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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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著名演员
孙海英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什么叫同性恋啊,什么叫双性恋啊?这都不是道德堕落、败坏可以形容的,简直是犯罪!这都是违背人性的,都是犯罪!这没有什么好谈的,我决不能认同。中国人谨慎了一辈子,在这个问题上倒前所未有的开明起来,说什么要理解,要容许。不行,我坚决不同意!”记者小心翼翼地问他有没有预计到这番言论可能遭遇的后果时,他斩钉截铁的说:“我根本不在乎,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讲的是真话!”“孙老师,听说你对某记者说同性恋都是犯罪?”

“恩,我是说了,什么同性恋、双性恋、一夜情、包二奶、换妻换偶等现象就是犯罪!我有证据!”

“孙老师,到底怎么回事?说同性恋是犯罪行为,你有什么证据?”

“就是有证据!”

“证据是什么?”

“他们这些行为就是同性恋、双性恋、一夜情、包二奶等等都 不道德”
“行了,反正这些不道德的事情,我有证据,我才这么说” 电话挂断了

这让我很不能理解,什么叫做就是犯罪?还有证据!我的证据就是刑法第3条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他说这话就是不负责任,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他自己的婚姻就是爱的结果,人家的就是道德沦丧,他的那个就是爱的升华就是激情的燃烧,人家的就是无耻就是犯罪甚至犯法??法国等好多国家都准许同性恋结婚注册,中国虽然现在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结婚,但是也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啊!

最后在记者的追问下,你依然没有说出你的证据到底是什么?难道就凭你一句话,就给定罪了?还真有点封建旧家长的意思啊!哼!无礼之徒,简直是胡言乱语,不讲道理!

或者说你这是一种自我宣传、包装、推广的手段。借着伤害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就不只是无礼了,简直是无耻!!!

可能我言语比较偏激,或者说是激动,但是对这种不惜伤害别人,而且是莫名其妙的做法。我实在无法忍受。请大家见谅!


最新评论

潇涩雨夜 发表于 2007-8-15 21:19:35
卿索伊罗の卡 发表于:2007-8-15 16:00:31]

哈~~孙老还是这麽股子的倔脾气~~直性子~~不错,个人很欣赏这种性情~~

那什麽~~同性相恋只是违背自然而已,怎麽和违背道德挂钩,区区就不得而知了~~

罢了罢了~~什麽都有对立面~~~~彼此都宽容些,咱还得共建和谐社会不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偏激行事对彼此都没好处。同性相爱也没碍着咱们,再说了~~人类数量还是很多地,目前还是不必担心人类灭亡的问题~~再者,毕竟不是多数人在爱慕着和自己同性别的人,要是人数多了,异性恋者就成弱势群体了,那轮得到咱们说话了?是吧~~=_=///

深街陋巷 发表于:2007-8-15 16:03:08

个人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觉得孙海英的确很无知。

不可否认,老孙头演的激情燃烧的岁月是我看过的最出色的一部主旋律题材影视作品。老孙头的经历也让人唏嘘不已。吕丽萍是他的二婚妻子。他的第一个老婆是一个药剂师,两人生了个残疾儿子,于是那女的就抛夫弃子跑了,老孙头一个人很不容易的拉扯着儿子,给儿子治病,但是最后儿子还是死了。老孙头对儿子的爱,在他以往的文章中也写过。其实,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同志也是弱势群体(我不是把同志和残疾相提并论,只是说两种群体出于社会的地位)。老孙头也应该饱尝过那些心酸,也应该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同志这个群体。不了解就没有发言权,无知往往是由偏见导致的。同志古而有之,中国社会历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同志的态度也算宽容。只是近代西风东渐,才渐渐视同志为洪水猛兽。而到了现代,西方对同志的态度宽容了,而我国在这方面似乎走在了西方之后。其实同志不等同于娘娘腔,只是少数同志有些女气,同志不等同性乱,异性恋中性乱比例未必比同志低,同志不等同于艾滋,只是同志的性交器官不是上帝度身定做的,难免危险度较高。我觉得老孙头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要注意影响。你只有了解了,才能化解误解,你只有了解了,才能有发言权,你只有了解了,才可能知道同志不等同于女气,不等同于性乱,不等同于艾滋,更不等同于犯罪。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作为一个曾经喜爱看激情燃烧岁月的普通观众,我还是希望老孙头能拿出勇气,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不是强词夺理,欲盖弥彰。

其次,我觉得孙海英这次的言行,少数同志也应该自责。

孙海英的论调刚出笼,一些网友开始破口大骂,一些同志名人也跳出来了。比如崔子恩,程青松之流。

崔子恩说孙不读书,不思考,程青松号召同志抵制孙海英的影视作品。

对这两个人,我只想狠狠的骂两声“SB”

崔大妈我想着就好笑。我一个在北影读研的朋友告诉我,崔大妈也就和南京红吧的媒婆差不多,只不过皮肤细一些,没事爱挂个耳环什么的。当初刚知道有这个人的时候,是看见某篇报道,北影教授崔子恩公开性取向。当时心里是一阵激动,进而是一阵钦佩。可是点击视频看他的访谈后,我真恨不得踹这丫的两脚。穿着颜色妖娆的衣服,忸怩作态,还恬不知耻的对着摄像机一边翘着兰花指,一边侃侃而谈同志感情。我想,大凡是一个不了解同志群体的人,看了他的访谈,都会对同志圈产生深深的偏见和误解。作为一个同志,你要知道自己的责任,作为一个名人同志,你更应该背负起为同志正名的担子。现在老孙头说这话了,你知道跳出来说什么不看书,不思考。那么你崔教授看书思考,怎么就不想想自己以同志身份出现在大众面前,出现在媒体面前又是怎样的一种形象呢。这种形象又会带来何种的社会效应呢?老孙头这番话,难道美丽的崔教授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程青松就更不值得一提了,你号召同志,你有啥的号召力啊。为了出名,出卖所谓娱乐圈同志名单。就这样的人,也配出来振臂一呼?个人觉得,程青松那次下流的举动对同志这个群体的伤害要远远大于孙海英事件。老孙头说出无知的话,只是暴露出他的偏见,暴露出他的无知,说白了,就是讨骂的。而程青松呢,你身为同志,为同志这个群体想过吗?为娱乐圈中其他苦苦不敢出柜的那些同志们想过吗?孙海英和程青松,一个是智育的问题,一个是德育的问题。现在程青松又俨然以娱乐圈同志代言人,全国5000万同志代言人的身份出现,我只能说,你还不配,你踩着同志的名声,踩着同志的隐私炒作自己,你丫就是一下三烂!

对于网上那些骂孙海英的同志朋友,我不想多说什么,因为我也是其中一个,我也在各大网站的BBS中为拍砖运动添砖加瓦。但是我们骂完了,心里痛快了,是不是就应该静下来反思一下了。。。。

[ 本帖最后由 潇涩雨夜 于 2007-8-15 21:21 编辑 ]
潇涩雨夜 发表于 2007-8-15 21:20:57
孙海英不支持同性恋,甚至鄙视同性恋者,那是他个人的看法。我相信在生活中是有很多人对同性恋是持反对态度的,孙海英也只是说出他自己的看法,他没错,错的就是他是个公众人物,他的一言一行都要受到别人关注,甚至是谩骂。

我个人也对“同性恋”持反对态度。
david 发表于 2007-8-16 01:23:31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吧,只要他不干扰其他人,没必要指责他吧
墙角的坟墓 发表于 2007-8-16 05:38:22
我并不反对任何形式的恋爱,那是人家的自由,有太多被女人伤害的男人或被男人伤害的女人,他们已经无法从异性身上找寻到信任,那为什么不换条路走呢!?

其实感情的事并不应该带有任何的歧视,如果自古就是男人和男人结合,女人和女人恋爱,那么现在男人和女人的恋爱模式就一定也是犯罪喽!?

这只是一个习惯思维的故事,何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呢!?

杨过是个大英雄这一点到最后应该没有人可以否认是吧!?那么他不也一开始背负着不仁不义的骂名吗?他可以说是师生恋的始祖了吧!?

其实最后他和小龙女不一样可以传为佳话吗?所以说,不要以个人固有的偏执去看待任何一样事物!

说不定哪天心灰意懒的时候,我也会找个男朋友照顾自己呢!
谢琼 发表于 2007-8-16 09:30:24
我这咋看不了呀??
magicsunxq 发表于 2007-8-16 10:18:30
我也不反对,就像老大说的,人家又不碍别人什么事,愿意恋爱就恋爱吧。而且,我觉得因为同性恋不为大家接受,真的能走到一起的那种勇气还是挺让人敬佩的。

况且正常的恋爱是因为从小就接受这恋爱要双方是男女这种意识,抛开这种意识不谈,已开始就爱上了一个同性也就不稀奇了,恋爱和性别也没什么关系啊。我跟我男朋友吵架就总是找女朋友商量,有时候我也想,如果没有男朋友的话,就和好朋友过一辈子也没什么吧。。。。

但是同性恋的人得艾滋病的几率比普通人好很多,这个倒是真的
tuer 发表于 2007-8-16 11:35:24
看来大家都还是很开通的,我也觉得只要没有伤害到他人,他们和什么人谈恋爱是他们自己的事吧
潇涩雨夜 发表于 2007-8-16 13:03:21
主要是“同性恋”违背了人的常理,比如“三纲五常”,已经身入人心,再例如“天下大同”的思想也已在心中滋长。男女结合,是从古至今的天性。同性恋,能生孩子吗?没有了孩子的未来,怎么让世界继续发展?

从我自身来说,在大街上看到两个男性或者两个女孩子亲亲我我,神情暧昧,心里就很不是个滋味。他们也许就是从异性身上找不到快乐了,从而演变出的一种心理亦常!

退一万步来说,对于现在中国社会90%以上的人,对于同性恋患者都是执有排斥态度的!为什么在同性恋的后面加上了“患者”两个字?或许这就是同性者人群如今面临的社会现状!
墙角的坟墓 发表于 2007-8-17 05:19:26
楼上的,你会三从四德吗?古代的道德理论早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生活标准了!还有,孩子这东西,有人喜欢,可有人认为是负赘!你懂吗?人只要不干涉到别人就是自由的,无罪的!

说真的人不一样,所有看待事物的方式不同!可什么叫道德?用个什么样的尺寸!?

自古有云,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那现在叫你死你死吗!?三钢为, 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君为臣纲,现在说说,第一条,你觉得你能做你老婆的什么榜样!?2没孩子,不说了!3,你想学什么!?贪污吗!?

[ 本帖最后由 墙角的坟墓 于 2007-8-17 05:22 编辑 ]
狄菲曼舞 发表于 2007-8-17 19:50:32

回复 #10 墙角的坟墓 的帖子

“说真的人不一样,所有看待事物的方式不同!”

你既然都说了这样的话了,为什么还要反驳9楼的话?你有你的想法,她有她的想法,各自保留各自的意见,不就可以了?干吗要争了你死我活的,最后也没个结果~~
墙角的坟墓 发表于 2007-8-19 05:01:49
楼上的声讨了我两次……太伤人了……

不是争个你死我活,是想带动气氛,我一呼风唤雨的小朋友!我怕什么!?
狄菲曼舞 发表于 2007-8-20 21:38:17

回复 #13 墙角的坟墓 的帖子

首先不好意思,是那个帖子发重复了,可是却不知道如何删除~~

其实我对同性恋,不反对也不支持,只是因为个人喜好不同而已,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人~~
墙角的坟墓 发表于 2007-8-21 05:17:54
自己喜欢与否不用强加在别人身上,我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很善良,而且都是很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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