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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自觉实践法

发布者: 冰袆 | 发布时间: 2009-3-20 12:54| 查看数: 2812| 评论数: 0|

苏联在30年代采用自觉对比法,这种教学法比较接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相对立,偏重语言知识,过多地使用翻译和对比,忽视外语实践能力,特别是口语能力的培养。60年代进行外语教学改革,创立自觉实践法。它的创始人是著名心理学家别良耶夫(ь.в.ьеляев)。

  自觉实践法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听、说、读、写的言语能力。它的教学原则如下:

  1.自觉性原则  理论指导实践,用必要的语法知识指导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学习过程是言语-语言-言语,即首先让学生感受外语,积累感性材料,然后经过语言知识的学习上升为理性认识,再到言语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言语能力。这是苏联外语教学的一贯传统。

  2.实践性原则  强调自觉实践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在理解的基础上模仿和记忆。要求80%的时间用于言语实践,20%的时间用于语言理论讲解。教学活动交际化,选用有交际价值的材料,用情景法组织言语实践。

  3.积极性原则  要求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处于积极状态。贯彻这条原则有三条途径:(1)运用和发展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语言材料进行分析、概括;提倡猜测和记忆性分析;直觉模仿与自觉模仿并重。(2)实践形式多样化:提倡在新的语言情境中创造性地运用已学过的材料;加强成对的和小组的活动;练习多样化,不同的教学要求和目的使用不同的练习方式。(3)培养学生独立作业的能力:训练学生使用教科书、参考书,教学生作笔记、拟提纲、作简介或摘要等。

  4.综合性原则  听、说、读、写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听、说过的东西要用读、写来巩固,听、读过的东西要用说、写来表达;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综合运用。成年人学习外语,不宜硬把听说与读写分开。一般说来,初级阶段,可以侧重口语教学;但听说领先应有读写跟上。听觉应当依靠视觉、运动觉来巩固,因为听觉感受的材料容易忘记。

  5.考虑学生本族语的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外语,使用大量的外语练习,充分利用视听设备刺激学生的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等,使学生在大脑皮层上建立牢固的外语动力定型,获得外语语感,并使外语同思维建立直接联系。翻译和对比作为一种教学手段,也可以使用,但要有一定的限度。从本族语到外语的翻译是一种有效的教学练习形式,但其数量要有所控制,没有必要在每种场合都指出两种语言的区别,只有在必要时才进行对比。总之,以外语为主,有限度地使用本族语。

  自觉实践法进入70年代,较快地吸收了功能法的长处,把原来的实践性原则发展为交际性原则,认为实践性原则只强调一般的言语实践,而交际性原则把外语看成是交际工具。交际不仅是教学的主要手段,而且是教学的主要目的。7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与6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这一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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