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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钱!-BACKGROUND-联邦法院

发布者: lorespirit | 发布时间: 2012-11-2 12:22| 查看数: 974| 评论数: 0|

联邦法院

联邦法院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份,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通法院分为三级,从下到上分别是: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上诉法院(appeal court或Court of Appeals, 除了联邦区域上诉法院)、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专门法院有:破产法庭(bankruptcy court)、税务法庭(tax court)、国际贸易法庭(international trade court)、联邦区域上诉法院。地方法院共有94所,分散在全国各州境内,由1名法院独任审理。上诉法院有13所,是第二审级法院,上诉案件由三名法官审理;最高法院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1人、法官(associate justice)8人组成。最高法院法官是行使司法权的最高机构,其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同意后任命,并任职终身。美国的最高法院有权对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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