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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16项收费即将减免,与你的房子有关!

发布者: david | 发布时间: 2016-12-15 09:33| 查看数: 762| 评论数: 0|

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表示,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实施后,全国每年可减轻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负担约5亿元。



△视频:我国减免16种不动产登记收费

  根据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这些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减半收取登记费

  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

  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免收登记费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等8种情形。



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等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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